夏季空調故障多售后不給力 工商部門教你維權
入伏以來,高溫天氣讓空調成為市民的降溫利器,空調銷售量和使用頻率的增加,伴隨而來的空調消費糾紛也進入了高發期。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近期我市12315指揮中心共接到27件空調投訴,集中反映在空調質量問題、售后服務不佳等方面。記者也從工商部門梳理了近期一些典型案例,供消費者維權參考。
案例一:售后安裝收取高空作業費
消費者蔡先生于7月3日購買了一臺三菱電機空調(MSH-DF12D),價值4250元。7月7日,其聯系售后上門安裝,售后表示要收取高空作業費150元。由于消費者家住3樓,自行了解到的情況是4樓及4樓以上才要收取費用,認為售后的要求不合理。消費者拒絕支付安裝費后,售后沒有派員上門安裝。經12315工作人員調解,售后同意幫消費者免費安裝。
案例二:網購空調售后差
消費者吳先生來電稱通過淘寶網向古田一家商貿城購買了兩臺櫻花牌分體式空調。在使用過程中,空調出現質量問題,商家承諾退貨,卻一直未安排師傅上門拆機。經調解,商家售后為消費者更換了新的內機。目前,空調可正常使用。
案例三:空調不制冷商家不愿換機
蕉城的消費者陳先生于5月19日購買了一臺海爾空調,價值4499元。5月24日,空調安裝完畢,陳先生當天發現空調漏氨不制冷,售后安排維修師傅上門,未能處理問題。消費者要求更換空調,售后不同意。經調解,商家為消費者更換了新空調。
案例四:空調多次故障更換被收費
福安的消費者林女士于2014年4月19日購買了一臺美的空調,價值3899元,保修期是6年。從2014年至今,空調因同一問題已連續維修超過三次。當又一次出現同一個問題后,商家答應更換,但是需要消費者交納2000元,消費者認為不合理,要求商家免費更換一臺。經12315多次調解,商家為消費者維修了機子,并延期保修。
維權支招
家用空調由于季節原因,只有當季才能檢驗使用效果。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提醒消費者,購買、安裝好空調后,應盡快試機,檢查空調質量,以免錯過“三包”有效期。家用空調屬于國家規定的“三包”商品,整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壓縮機、風扇電機、溫控器)“三包”有效期為三年;空調整機自購買之日起7日內出現性能故障,消費者可要求全額退貨或換貨;15日內出現性能故障,消費者可要求折舊退貨或修理;“三包”期內空調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憑維修記錄要求退貨或者更換。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如雙方共同認定是因工作人員安裝不當導致,商家則須履行修理義務,保證該空調能正常使用。
消費者在購買或使用空調服務時,務必要保留消費單據、“三包”憑證、維修卡等相關證據。若發現空調有問題,要及時聯系商家或售后上門維修,且要注意查看維修人員的工作證件,明確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避免引起消費糾紛;如協商無果,應及時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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